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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选题背景
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一直占据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各大商业银行由于前期信贷业务管理松散,造成企业杠杆率高,财务成本过高,导致大量债务无法偿还,银行不良资产的增加。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风暴横扫整个东南亚及东亚地区,对全球的经济、政治各方面产生了极大影响,也激化了我国企业的债务问题。
我国债转股分析及对策研究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有企业脱困、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东方、长城、华融、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务院同时决定,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原国家经贸委列入推荐实施债转股名单的近600户国有企业、总额约4000亿元的不良贷款进行债转转股权,对企业相应增资减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执行机构,通过参与治理、并购重组、追加投资等方式,使这些转股企业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为部分企业后续发展包括改制上市创造了条件。
1.2研究意义
我国债转股分析及对策研究
债转股是指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所有权关系,由控制和被控制的关系,从原来的债务变成股权。
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一项重要政策,债转股一方面帮助银行最大限度的收回不良贷款,改善银行资产结构,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可减轻国企债务负担,帮助企业寻找新契机。可以说对搞活企业实现国有企业脱困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根据这些年来在实际工作情况发现,我国国有企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债转股”这项工作仍然非常艰巨,“债转股”过程中产生和暴露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剖析债务问题出现的成因,选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处理债务问题,不仅有利于任务的顺利实施,对健全金融市场等也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债转股的问题、风险分析,针对我国债转股的现状,提出规避防范对策。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Bowe, Michael; Dean, James W(1993)提出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权分红。
Huang等(2016)、Soares等(2012)、Smyth等(2004)认为债转股有利于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有效盘活,同时还兼顾了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的利益,降低不良资产率,让银行的资本更加的灵活。从各方面看来,债转股都有利于解决企业和银行的各项问题。
Karabarbounis等(2016)、Brighi等(2014)认为在企业绩效考核通过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何逐步退出才是债转股的最终目的,而推出的标准正是对企业的绩效考核,通过数据和分析直观的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有全面的改善,管理能力是否得到了有效提高,资本是否得到了进一步的充足,是否能满足企业在未来的持续性发展。
Gibson等(2016)、Dolzan(2016)指出建立一个产权自由流动的市场可以成为债转股运作机制的重要部分。因为一个自由流动的市场可以减少债转股的成果被银行和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占有,而且也将有利于银行、资管公司和企业三方在对企业的债券股权结构调整中促进资本和治理结构的重组和完善。
1.3.2国内研究现状
四家资管公司前董事梁伟亮(2016) 黄志凌(1999)汪兴益(2000)赖小民(2011)认为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处理对去杠杆、去产能过程中的不良资产,有利于加快改善困难企业资产质量,防止实体经济风险向金融系统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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