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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之完善[范文]

时间:2018-01-12 08:48:17 编辑:知网查重入口 www.cnkiid.cn

摘要:在改革开放近四十年岁月中,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与依法治国不可分割的依法行政更是逐渐的进入了公民的视野中,而依法行政的首要前提便是行政信息公开。公民亦希望可以通过行政信息公开的方式参与国家法治建设、表达自身的诉求、维护自身的利益。

 

论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之完善

论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之完善

 

在本文中,首先介绍了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概念和相应的理论,包括行政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行政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接下来,先分别介绍国外和国内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的历程,探讨我国当前行政信息公开不足的原因,主要包括我国行政信息公开的法律的缺失,行政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单一等,并据此着重于分析具体的完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方法包括推动法治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促进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健全沟通机制,转变行政执法机关执政观念,完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与救济机制,设立权威的公共信息安全机构等,对如何推动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提出建议。

 

1  绪论

1.1本课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期间,随着土地承包责任制在全国的推动与施行,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数量开始上升,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运行过程中公开组织中的各项事项,逐渐形成了村民业务公开制度,后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也为村务公开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各个地方的政府部门秉持着政务透明这一原则,通过了各种方式来推动整个政务透明的进程,比如在一些政府购买上公开来招标、司法公开等等。2002年颁布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两年之后,随着《深圳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这一法案在深圳开始施行, 深圳也由此开始成为在全国范围内第一个网上公开政府信息的城市。同年的四月, 广东省的佛山市设立了了现行政府公文的咨询中心, 在我国首次实现了能通过网络对政府的公文政策进行相关的查询。2004年6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起草完成, 标志着我国第一部在全国范围内有关信息公开规范的法律文件的成立。

行政信息公开是行政民主与行政法治的必要条件,政府行政信息的公开,可以使公民通过正规的渠道获取有效信息,充分的实现自身的知情权,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并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进一步提高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接纳程度。

行政信息的公开,不但有利于公民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抑制腐败,实现阳光政府,也可以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满足社会各阶层对我国行政信息的需要。本文也将立足于当前世界范围内一些国内外关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先进经验,通过对我国目前所处环境分析,来寻找出我国目前在行政信息公开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并对接下来进一步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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